1.事出必有因

  最近在看老項目的代碼,一個富客戶端的js代碼,幾千行的代碼,全是function(){} var...的垂直布局,真的是要感動的哭了。

  一開始都是這樣,想實現(xiàn)什么功能,不管三七二十一,function走起,最終堆起無數(shù)個變量和函數(shù)來完成一個畫面的js。我也是,但過段時間自己去改代碼bug或者加功能的時候,我的天,這是我寫的嗎,什么時候寫的,怎么理不清思路了,而且,修改一個地方其他地方也得改,改完了還容易出新bug,偶爾都會忘了是自己寫的,心里默念:這個傻X...恩,還好是默念。

  慢慢的代碼看多了點,了解了些js的模塊封裝的一些方式,面向對象的相關思想(單一職責、高內聚低耦合....再說就有點裝了>.<),越來越覺得易讀、易改的代碼應該需要更好的組織形式,正好最近碰到了一個網友相關的問題,看了他想優(yōu)化的代碼,真有看到自己一開始寫的代碼的感覺:各處填補想完美解決問題,可最后還是會有出乎意料的bug,于是用了他的代碼做了次實踐。

2.一睹為快

  如下圖,功能比較簡易:

  選擇之后添加,展示區(qū)便陳列:

iOS培訓,Swift培訓,蘋果開發(fā)培訓,移動開發(fā)培訓

  展示區(qū)點擊‘X’的時候去除當前內容,選擇區(qū)相應也取消對應的勾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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