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聽聽大家對于我這個想法的一些看法,噴也好,贊也罷,希望留下您寶貴的建議!
我一直認為java程序員不需要自己去管理項目中依賴的jar,甚至不需要知道jar包的存在。什么,你不知道jar?好吧,下面就來說一說jar包。
就是一種被廣泛使用的文件格式,比如你開發(fā)了一個牛逼閃閃的小程序,你們公司的其它人也想使用這個小程序,怎么辦?
一般的解決辦法就是將這個程序打包成jar文件,發(fā)布到某個可供分享的地方(比如nexus),其它人如果使用maven或者gradle來管理
項目的話,只需要加個jar的依賴配置即可,類似maven與Gradle的寫法如下:
Maven引入外部依賴寫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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